20 万尾鲜活的鱼苗顺着特制放流通道跃入河中,银鳞闪烁间,为这片水域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9月23日,一场由双阳区检察院与双阳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有序进行。

此前,双阳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非法捕捞案件,涉案人员分别采用电鱼、网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对当地水域渔业资源造成破坏,该院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至双阳区农业农村局。该局迅速响应,对案件进行核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既避免了轻微违法行为过度刑事化,又确保了法律惩戒不缺位,形成了打击非法捕捞、守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在司法程序之后,双阳区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法律责任追究,而是主动与区农业农村局沟通,共同研讨并参与实施本次增殖放流活动,以专业化、系统化方式修复受损水域生态。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执法人员一同将鱼苗缓缓放入河中。沿岸不少群众驻足观看,有的还拿出手机记录下鱼苗入水的瞬间,现场氛围庄重而温暖。
“水生生物资源是水域生态系统的核心,也是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础。此次增殖放流,既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反向修复’,更是我们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具体实践。”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段翠夫在现场表示。
“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生态的未来。今天的放流是对损害的弥补,也是一种法治的教育和生态的唤醒。”办案检察官说道。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有效补充了区域水生生物资源,助力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更向社会传递出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协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部门协作,推进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案件查办 — 生态修复 — 长效监管”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提升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整体效能。
司法之力并非止于判决,而是延伸至河流深处、生命之中。保护生态,不只靠惩戒遏制破坏,也需藉由这样的行动,让修复成为共识,让每一个个体都能看见——法律有温度,自然有回声。
文字、图片:张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