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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1月—6月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通报
时间:2021-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

1、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99件149人,同比上升90.4%和86.3%。移送单位撤回1件1人。受理案件涉及案件类型(领域):危害公共安全案2件2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3件34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17件17人;侵犯财产案36件54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31件42人。

2、审结案件95件143人,同比上升97.9%和113.4%。经审查,批准逮捕83件117人,同比上升118.4%和138.8%;不批准逮捕12件26人,同比上升20%和44.4%,不捕率为18.2%,同比减少8.7个百分点。

3、批准逮捕人数位列前五位的罪名有:盗窃罪16人,占13.7%;妨害信用卡管理罪15人,占12.8%;诈骗罪14人,占12.0%;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9人,占7.7%;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人,占6.8%。

(二)审查起诉工作

1、受理一审公诉各类犯罪案件154件298人,同比下降11.0%和上升43.3%。改变管辖3件3人,移送单位撤回4件9人。受理案件涉及类型(领域)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40件42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2件3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21件22人;侵犯财产类犯罪39件69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41件128人;

职务犯罪1件1人。

2、审结案件134件266人,同比下降23.4%和上升12.7%。经审查,决定起诉124件250人,同比下降29.5%和上升17.4%;决定不起诉10件16人,同比下降52.4%和30.4%,不起诉率6.0%,同比减少5.4个百分点。决定起诉人数位列前五位的罪名有:开设赌场罪65人,占26%;危险驾驶罪30人,占12%;诈骗罪21人,占8.4%; 非法经营罪20人,占8.0%;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9人,占7.6%。

3、起诉提出量刑建议186人,同比上升44.9%; 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53人,同比上升23.4%;提出从宽处罚建议102人,同比上升5.2%;法院采纳从宽处罚建议100人,同比上升4.2%。

4、法院一审判决129件199人,同比上升18.3%和43.2%;一审生效判决129件192人,同比上升13.2%和32.4 %;有罪判决率100%。

(三)提前介入工作。侦监适时介入侦察(未检)案件2件,未检案件介入率为25%。公诉适时介入侦查(调查)案件12件,介入率为7.8%。

(四)立案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其中被害人控告1件,办案中发现3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均为办案中发现。公安机关主动撤案3件;通知公安机关撤案6件,现已撤案6件。

(五)诉讼监督工作。

1、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件,公安机关已纠正24件。

2、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捕后起诉6人。

3纠正遗漏3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7人。

(六)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侦查阶段受理并立案5人。审查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5人,其中3人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 2人未采纳变更强制措施。

(七)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情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27件258人,同比下降21.1%和上升21.7%,其中起诉243人,同比上升28.6%;不起诉15人,同比下降34.8%;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7.0%,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

(八)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第一检察部移送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已移交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2、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回复并整改。

3、办理检察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回复并整改。

4、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

5、羁押期限审查案件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均回复并整改。

二、 民事检察工作    

1、办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类案件3件,同比下降40%。其中1件案件召开听证会,增强了案件审查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2、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情况类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16.7%。

3、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法院已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并作出了判决(调解)书。

三、行政检察工作   

1、办理行政检察建议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回复并采纳2件,采纳率100%。

2、办理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情况类案件2件,去年同期为0。

3、办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8件,与去年持平。

4、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与去年持平。

四、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件(生态环境领域),发出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4份。

2、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食品安全领域),经省院起诉批复同意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支持诉讼请求。

五、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8件9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3件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件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9件1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5件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9件14人,其中起诉未成年人4件7人;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率7.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增加1.1个百分点。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6次。成立吉林省首家“校园问诊室”,加大与校方沟通力度,为建设平安法治校园贡献检察力量。

六、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受理控告刑事犯罪案件1件。

2、受理并办结刑事申诉信访案件2件,召开公开听证会1次。

3、受理民事申诉信访案件3件。

4、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8万元。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

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共41件,其中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3件,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9件,检委会专职委员直接办理案件23件,其他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件。

八、案件管理工作    

1、受理工作。共受理案件273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99件,审查起诉案件154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发回一审重审案件3件。

 

2、律师接待服务工作。接待律师阅卷53人次,刻录光盘145张。

3、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案件程序性信息发布311条。法律文书公开137份,法律文书公开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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